关于接受陈荣高请求辞去丽水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5-05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荣高请求辞去丽水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08年5月4日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丽水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陈荣高因工作调整提出的辞去丽水市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备案。

推荐】 【打印】 【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