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8-13

      

丽人大常办〔2008 10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定于8月21日(星期四)在市行政中心东侧109多功能会议室召开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议议程

1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0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07年全市和市级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2007年度市本级财政决算;

3、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丽水市200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政府提出的审计机关关于丽水市本级200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5、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丽水市2007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报告;

6、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变动情况的报告;

7审议《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草案);

8、审议《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暂行办法》(草案);

9、其他事项。

二、与会人员

1、出席人员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2、列席人员

(1)市政府分管财经工作的副市长、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

(2)市政府分管财经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人(各2人),市经贸委、统计局、外贸局、环保局、农业局负责人(各1人)。

(3)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1人。

(4)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工委副主任、调研员。

(5)市二届人大代表上官建飞(遂昌县妙高镇城中社区党总支书记)、王小平(青田县茂源长运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国伟(莲都区富岭街道富岭村党支部书记)、叶志明(浙江龙声工艺玩具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叶晓东(莲都区政府办主任)、吴建新(庆元县供电局局长)、金孟侯(丽水市银监局局长)。[请代表所在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

(6)邀请市政协领导列席会议。

三、其他事项

1、请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于8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电话报到。无特殊情况请勿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要说明原因并需批准。

2、请有关单位将列席会议的领导名单于8月18日(星期一)上午11:00前用丽水市党政机关公文交换系统平台告知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3、有关单位需提供的会议材料(附电子文档)请按监督法的要求送达市人大办公室。

4、需要安排食宿的与会人员于8月20日下午5:30前到丽水莲城宾馆报到。其他与会人员8月21日上午8:45前到市行政中心东侧109多功能会议室参加会议。

请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到会并按分工做好会议服务工作。

请丽水日报社、丽水广播电视总台、市政府门户网站派记者参加。

联系人:纪爱香    电  话:2098219    传真:2098200

 

 

 

 

丽水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推荐】 【打印】 【关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