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就组织新一届代表会前视察和培训作出安排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1-02

    浙江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将于2008年1月16日召开。为使新当选的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在大会期间更好地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职责,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就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前组织代表视察和培训发出通知。
  通知指出,此次视察和培训的指导思想、目的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组织省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学习基本法律,熟悉代表职责;组织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深入了解我省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为代表知情知政、依法履行职责,参加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好准备。视察时间安排在2007年12月28日至省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前进行,具体时间由各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确定。视察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省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十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有关决议,围绕扎实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的战略决策,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结合当地实际,突出重点,开展视察。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人大制度基本理论和宪法、代表法等基本法律,学习人大代表的职责以及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的方法和途径。具体培训课程由各市自行确定。
  通知要求,在各市、县(区)的省人大代表视察和培训,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代表意见组织安排;在杭省直单位的省人大代表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视察、培训。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与选举任免工委代表联络处  作者:代表联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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