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焦光华
(2008年6月27日)
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同志们:
为期一天的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要结束了。本次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局长陈钟所作的关于社会治安工作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庄志清所作的关于我市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报告,在分组进行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通过了两个报告的审议意见。本次会议还通过了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现在各项议程已经圆满完成,下面我就有关工作再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突出重点,切实加强社会治安工作
听取和审议市公安局关于社会治安工作的报告,推动“平安丽水”和“法治丽水”建设,是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需要所安排的一项重要工作。前段时间,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我市社会治安工作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梳理汇总并向市公安局反馈了调研中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和建议,市公安局在报告中就这些问题和建议作出了积极的回应。通过这次审议,大家对当前我市社会治安和维护稳定的形势、任务的认识更加清晰,重点更加明确,进一步增强了推进“平安丽水”、“法治丽水”建设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
今年是一个非常特殊的年份,在刚刚过去的半年中,我国经历了罕见的自然灾害,年初南方五十年一遇的冰雪灾害、五月份四川汶川8级大地震、近期南方又临洪涝灾害,这一切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都带来了严峻的考验。再过一个多月,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将在我国首都北京隆重开幕。为此,不久前,党中央、国务院在北京召开省区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最近在全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中央会议精神会议上,省委书记赵洪祝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扎实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所以,市人大常委会这次对社会治安工作的审议是十分及时和必要的,希望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领导的指示精神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与办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有机结合起来,为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实实在在抓好各项工作。
首先,要有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搞好社会治安工作的紧迫感。总体来讲,我市的社会治安工作是好的,“平安市”创建工作实现“三连冠”,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今年是一个特殊的年份,国内外各种不稳定、不安定因素仍大量存在。就丽水而言,最近一个时期以来,盗窃、抢劫、聚赌、非法集资等影响社会治安的案件接二连三地发现,社会治安形势还相当严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既是国家安定团结的需要,也是丽水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更是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需要。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倍加努力地维护和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好局面。
其次,要善于抓主要矛盾,攻坚克难,切实有效地落实社会治安的各项重点工作。抓好社会治安工作,深化“平安丽水”建设,涉及方方面面,有很多工作要做。当前,要突出重点,不断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平安丽水”建设。一是保持“严打”态势不放松。继续坚持“严打”工作方针,继续加大对严重刑事犯罪的打击防范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抢劫、抢夺、盗窃、赌博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以及非法集资等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防控力度,形成严密防控、主动打击的高压态势;通过近期集中开展盗窃和赌博违法犯罪的专项整治,使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盗窃和赌博问题切实得到遏止。要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对现行犯罪的控制能力和打击力度。二是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不放松。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基层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网络,推进流动人口管理的社会化、市场化、信息化和人性化。要高度重视高危人口的排控疏导工作,及时化解矛盾,防范未然。要加强社区管理,尽力方便外来人员办事,以实现“教育、管理、服务、维权”的良性互动,促进流动人口与当地居民和谐相处,使他们成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力量。三是加强社会治安基层基础工作不放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要广泛开展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基层平安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好基层综治工作中心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治安基层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基层维稳网络体系。要提高基层干部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能力,提高干部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四是关注民生减少社会矛盾不放松。改善民生,是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的治本之策。政府要把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问题作为关注民生的着力点。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平安创建的主要任务来抓,把工作的重点落到为民办实事上,协调好不同群体的利益关系,努力通过发展民利、改善民生来减少社会矛盾、保障民安。
第三,进一步树立法治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工作。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善于运用法律武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更加注重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运用,在依法的基础上,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宽严界限;既要保持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又要注重对轻微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教育感化,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继续加强“五五”普法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要充分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在社会治安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使人民群众在学法、知法、守法的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斗争。
社会治安,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关系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关系社会的政治稳定;不仅关系我们人民民主国家政权的长治久安,而且关系我们党执政地位的巩固。所以,我们要采取得力措施抓好社会治安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提高认识,加大投入,扎实推进农村文化建设
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村文化建设工作的报告,是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六个专项报告中的一个。从调研情况看,近年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日益重视农村文化建设,投入逐年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农村文化活动不断开展,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逐年改善,农村文化建设呈现良好的发展势头。但也要看到,农村文化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不相适应,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还不相适应,与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这次会议原则通过了审议意见,会后吸纳大家审议中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希望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一是要真正把农村文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农村文化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软实力,要把农村文化建设作为提高农民文明程度、道德素养、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的根本来抓,作为帮助农民治穷治愚、勤劳致富的动力来抓。从历史看,文化贫乏是山区农民贫困的根源,文化落后是农村落后的主因。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来看,凡是农村群众文化比较活跃的地方,那里的社会就比较和谐稳定,那里的群众就比较安居乐业,那里的经济就比较兴旺发达;整个乡村就充满生机活力。所以,农村文化建设事关小康社会建设的全局,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事关民族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事关国家的安危。因此,各级政府必须把农村文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固本强基、国泰民安的基础来抓。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政支出预算,确保农村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要建立农村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使农村文化建设步入“两手抓、两手硬”的正常发展轨道。
二是加大力度,进一步增加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投入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关键。市、县财政要统筹规划,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文化的范围,不断提高用于乡村文化建设的资金比例。要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农民为主体”的思路,开展农村文化建设。要加快农村文化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提高农村文化基础设施的共享率。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农村文化管理水平。农村文化管理队伍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之一。要创新农村文化队伍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改变目前部分乡镇文化干部“有名无实”和文化员缺位的现状,稳定和发展专兼职结合的农村文化队伍,创新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民间艺人、业务文艺骨干的积极性,逐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农村文化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通力合作,深入调研,努力完成下半年各项工作任务
时间过得很快,今年上半年很快就要过去了。下半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还比较繁重。根据年初安排,下半年常委会要听取和审议市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及审计报告、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市级财政收支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建设“法治丽水”决议贯彻实施情况、关于瓯江流域生态植被保护和生态林业建设情况、关于职工养老保险金收支管理情况、关于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等四个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对“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审议通过常委会事规则、常委会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办法、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三个制度的修改草案,制订出台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办法。因此,一方面,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要早作准备、深入调研,常委会机关要群策群力、通力合作,确保年初所制定的工作任务能顺利完成;另一方面,也希望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给予积极配合、大力支持,通过上下联动、齐心协力,为不断提高常委会的工作质量而努力工作。
谢谢大家!